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橡塑材料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固定成员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运行、管理与发展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橡塑材料与工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特制订本办法。
一、固定成员的范围
凡是青岛科技大学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人员及实验人员,均可申请成为实验室的固定成员。高分子学院成员自动成为实验室固定成员,无需申请。
二、固定成员的权利
实验室固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实验室固定成员可与高分子学院成员享有同样的实验优先权,测试价格享受高分子学院院内价格。
实验室将根据固定成员的科研业绩及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固定成员一定的科研奖励。
三、固定成员的义务
实验室固定成员应履行如下义务:
实验室固定成员发表论文时,应署名实验室。署名范例详见附件。
实验室固定成员应于每年年初向实验室办公室提供上一年度的科研业绩清单及支撑材料(包括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科研获奖、论文、专利、专著及成果转化),用于实验室年度评估。
固定成员的申请与考核
凡符合固定成员范围的人员,提交本人上一年度内的科研业绩及支撑材料,经实验室核实后即可成为固定人员。联系方式:1.电话 84023977 ;2.QQ“青科大科技工作群”中搜索“高分子-翟旻”或“高分子-魏利萍”
固定成员每年年初需提交上一年度pdf版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由实验室核实本年度固定成员资格。未按时提供支撑材料的将取消本年度固定成员资格,本年度不再享受固定成员的权利,下一年度可重新申请。
附:论文署名范例
1. 作者为高分子学院及橡塑重点实验室成员
中文:青岛科技大学 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橡塑材料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Rubber-plastics, Ministry of Education/Shan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Rubber-plastics,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2. 作者为青岛科技大学其他学院及二级机构成员且纳入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的人员
中文:青岛科技大学 XXX学院 橡塑材料与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省橡塑材料与工程重点实验室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Rubber-plastics, Ministry of Education/Shandong Provincial Key Laboratory of Rubber-plastics, School of XX, Qingdao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